补贴的对象有哪些?
具有本市户籍、7岁以上的重度或极重度听力障碍者(已享受过上海市0~7岁听力障碍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补助申请者,不再享受此补贴)。
申请人须符合哪些条件?
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
1、有听觉性口语交流能力:封闭式言语测试最大识别率小于或等于70%,开放式言语测试最大识别率小于或等于50%(由市人工耳蜗基地组织评估);
2、无波动性听力损失,双耳中好耳的测听结果:纯音测听平均听力损≥90dBHL(0.5kHz、1kHz 、2kHz、4 kHz);
3、经专业人员评估使用助听器或其他助听装置无效或微效(助听听阈2kHz 以上未得到有效补偿);
4、经约定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无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禁忌症,耳蜗发育基本正常,无蜗后病变;
5、无脑性麻痹、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。
补贴的标准
人工耳蜗植入补贴标准为一次性手术补贴6万元/人;经批准同意的申请人手术后凭出院小结、医院发票原件申请救助,且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次救助。
上海市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?
1、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
2、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
3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
(以上排名不分先后)
补贴资格申请的材料有哪些?
1、提供申请人(或申请人及监护人)户口簿、身份证;
2、《上海市重度或极重度听力障碍者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补贴申请审核表(7岁以上)》(一式三份);
3、《上海市人工耳蜗植入医学报告书》(包括听力诊断书、医学影像诊断书、智力发育情况报告书等材料)。
术后补助申请的材料有哪些?
1、手术医院出院小结;
2、医疗发票凭证。
办理的程序
1、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(乡镇)残联提出申请;
2、街道(乡镇)残联初审后,报送市人工耳蜗基地;
3、市人工耳蜗基地对申请人进行鉴定,符合条件者报区(县)残康办审批;
4、经审核符合条件者,由市人工耳蜗基地通知监护人前往定点医疗机构排期手术;
5、术后,监护人递交出院小结、医疗发票,经区(县)残康办审核后给予补助。
受理部门
户籍所在地街道(乡镇)残联
还可以通过何种方式获得帮助?
工作时间可拨打:
021-58733212*5117
信息来源:上海市聋儿康复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