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7岁以上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补助申请的相关政策
作者: 上海市普陀区启星学校管理员
发布时间: 2020年10月20日

补贴的对象有哪些?

 具有本市户籍、7岁以上的重度或极重度听力障碍者(已享受过上海市0~7岁听力障碍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补助申请者,不再享受此补贴)。

申请人须符合哪些条件?

 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

1、有听觉性口语交流能力:封闭式言语测试最大识别率小于或等于70%,开放式言语测试最大识别率小于或等于50%(由市人工耳蜗基地组织评估);

2、无波动性听力损失,双耳中好耳的测听结果:纯音测听平均听力损≥90dBHL(0.5kHz、1kHz 、2kHz、4 kHz);

3、经专业人员评估使用助听器或其他助听装置无效或微效(助听听阈2kHz 以上未得到有效补偿);

4、经约定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无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禁忌症,耳蜗发育基本正常,无蜗后病变;

5、无脑性麻痹、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。

补贴的标准

 人工耳蜗植入补贴标准为一次性手术补贴6万元/人;经批准同意的申请人手术后凭出院小结、医院发票原件申请救助,且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次救助。

上海市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?

1、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

2、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

3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

(以上排名不分先后)

补贴资格申请的材料有哪些?

1、提供申请人(或申请人及监护人)户口簿、身份证;

2、《上海市重度或极重度听力障碍者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补贴申请审核表(7岁以上)》(一式三份);

3、《上海市人工耳蜗植入医学报告书》(包括听力诊断书、医学影像诊断书、智力发育情况报告书等材料)。

术后补助申请的材料有哪些?

1、手术医院出院小结;

2、医疗发票凭证。

办理的程序

1、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(乡镇)残联提出申请;

2、街道(乡镇)残联初审后,报送市人工耳蜗基地;

3、市人工耳蜗基地对申请人进行鉴定,符合条件者报区(县)残康办审批;

4、经审核符合条件者,由市人工耳蜗基地通知监护人前往定点医疗机构排期手术;

5、术后,监护人递交出院小结、医疗发票,经区(县)残康办审核后给予补助。

受理部门

 户籍所在地街道(乡镇)残联

还可以通过何种方式获得帮助?

 工作时间可拨打:

 021-58733212*5117

信息来源:上海市聋儿康复中心